行业快讯:GB/T 9254.1标准换版即将实施新的认证技术决议 
                    
                    发布时间:2022-06-07                
            根据国家认监委网站对外公告的最新CCC认证资讯,CNCA-C09-01: 2014《信息技术设备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NCA-C08-01: 2014《音视频设备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涉及的标准 GB/T 9254.1-2021《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 电磁兼容 第 1 部分:发射要求》(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将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替代GB/T 9254-2008 和 GB/T 13837-2012(以下简称“旧版标准”)。
            
                
                
             
         
        
    
    
        根据国家认监委网站对外公告的最新CCC认证资讯,CNCA-C09-01: 2014《信息技术设备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NCA-C08-01: 2014《音视频设备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涉及的标准 GB/T 9254.1-2021《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 电磁兼容 第 1 部分:发射要求》(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将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替代GB/T 9254-2008 和 GB/T 13837-2012(以下简称“旧版标准”)。
具体公告可参考认监委网页链接地址:
http://www.cnca.gov.cn/zl/qzxcprz/jszjz/tc10/

GB/T 9254.1-2021标准作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CCC认证)的适用检测标准,涉及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产品,包括:有源音箱、音频功率放大器、带存储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电视机、录像机,微型或便携式计算机电脑设备、显示设备、投影仪、打印机、服务器以及配套电源适配器等设备。
  
一、关于GB/T 9254.1-2021标准解读
GB/T 9254.1-2021标准修改采用IEC 国标标准:CISPR 32:2015,该标准将全部替代GB/T 13837-2012和GB/T 9254-2008标准的内容。
跟旧标准不同的变化主要有以下10点:
1)适用范围更宽,适用于多媒体设备,包括专业用途的多媒体设备以及GB/T 9254-2008和GB/T 13837-2012适用的设备;
2)对于1GHz以下辐射发射测量要求,增加了在OATS/SAC中的3米测量距离的限值和在FAR/FSOATS中的3m测量距离和10m测量距离的限值;
3)增加了在GTEM和RVC内进行辐射发射测试的限值和测试方法;
4)增加了采用电流探头和CVP的组合方式进行不对称模式传导发射的限值要求和测量程序;
5)删除了骚扰功率试验项目要求;
6)删除了直接到户卫星接收机调谐单元辐射功率测量限值要求;
7)删除了直接到户卫星接收机室外单元辐射功率中的等效辐射功率测量限值要求;
8)删除了RMS-平均值检波器测量要求;
9)更改了A级设备要求描述的警告语;
10)更改了辐射发射测量中,EUT、AE和相关电缆的边界定义。
 
二、标准修订的意义
一般来说,国内标准基本上都是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并根据国内的实际情况加以修订的,我国的标准化工作正在积极与国际接轨,包括标准接轨、规范程序协调、承担国际义务和国际互认。
 
三、通过 TC10 专家组对标准差异进行分析,给出补测项目的建议,并经全体委员的函审,形成新旧版本标准差异,并发布该标准换版实施决议。
GB/T 9254.1-2021 与 GB/T 9254-2008 的标准差异分析及补测建议(附件一)以及GB/T 9254.1-2021 与 GB/T 13837-2012 的标准差异分析及补测建议(附件二)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一:关于 GB/T 9254.1-2021 与 GB/T 9254-2008 标准主要差异和补充试验要求:
   
序号  | 新标准章节  | GB/T 9254-2008  | GB/T 9254.1-2021  | 是否补充试验  | 
1  | 第 7 章  | GB/T 9254-2008 的 4.2 警告:此 为 A  级产品, 在生活环境中, 该产品可能会造成无线电干  扰。在这种情况下, 可能需要 用户对其干扰采取切实可行的   措施。  | 更改了 A 级设备要求描述的警告语。 警告: 在居住环境中,运行此设备可能会 造成无线干扰。  | 否  | 
2  | 附录 C  | 对 1GHz  以下辐射发射测量, EUT  的假想边界为下图中的虚 线和实线围出的平行四边形区 域。见 10.3.1 和图 2。  
  | 更改了辐射发射测量中, EUT 、AE 和相关 电缆的边界定义。EUT  的假想边界定义有 变化, 见下图中的红色圆形区域。见    C.2.2.4  
  | 否  | 
3  | 表 D.1  | EUT  分为台式设备、落地式设 备、台式和落地式组合设备、 在墙壁上使用的设备(壁挂  式)。见 8.3。  | 台式、落地式、可台式或落地式、机架式、   壁挂式、顶部安装式、手持式、穿戴式等。  
  | 否  | 
4  | 1  | 规定了在用户安装现场测量的 章节。见 10.9。  | 明确规定现场测试不在本标准的范围。见 1 范围: 本文件不适用于现场试验。  | 否  | 
5  | 附录A  | 1GHz  以下辐射发射测试场地 是: SAC 或 OATS;见 10.4。  | 1GHz  以下辐射发射测试场地可以是:   SAC 、OATS 、FAR。  | 否  | 
6  | 附录A  | 没有规定 OATS/SAC  场地 3 米 法限值,也没有规定在        3m/10m FAR/FSOATS  场地的限 值。  | 增加了在 OATS/SAC 中的 3 米法限值、在 3m/10m FAR/FSOATS  场地的限值。  | 否  | 
7  | 附录A  |  当背景信号太强,可以在其他 距离上进行,限值按 调整。没有规   定最小距离。
  | 对于表 A.2~表 A.7 中未规定的测量距离, 如果经过了场地验证(按照 GB/T 6113.104-2016 的表 1 和表 2 或本文件的  C.4.4),则可以在该距离下进行测量,此时,   对于所选测量距离 d2 对应的限值 L2,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GHz 以下频段辐射发射的最小测量距离应 为 3 m ,1 GHz 以上频段辐射发射的最小测 量距离应为 1 m 。见 C.2.2.4  | 否  | 
8  | A.2  和 表 B.3  | 在高于 10%以上的流量下进 行。见 9.6.3。  | 对于以太网接口,要求在接口支持的最高 速率下进行测量。 对于支持以太网业务的端口(例如      100Base-T、1000Base-T),可以以多种速 率运行,测量可限于在EUT的最大速率下进 行。 当评估以10Base-T以太网流量进行传输的 EUT时,应用如下规则: 为了对 LAN 处于高效使用时的发射进行可 靠的测量, 只需要创造一个局域网络利用   率超过 10%的条件,并至少保持 250 ms 即 可。  | 否  | 
9  | C.2.2.1  | 孤立的瞬间高值忽略不计。见 5    和 6.1。  | 如果孤立发射电平超出了相关限值, 在两   分钟的持续测量时间内, 满足下列两个条 件时, 应被忽略不计:                1)此发射电平超过限值持续时间不超过1 秒 ; 2)此发射在任何 15 秒观察期间超过限值   不多于一次。  | 否  | 
10  | 附录A  | 无             | 增加对带金属屏蔽或抗拉部件的光纤端口 以及天线端口(如 GPS 、WIFI   等端口)不 对称模式传导发射测试(一体化天线端口 无需测试)。(表 A.11 或 A12)  | 是  | 
11  | 附录 B  | 滚动的 H 屏  | 有用信号方面的变化:测试使用的标准视 频信号按复杂程度分为 4  级,值得关注的 是: 数字电视接收机、机顶盒、个人计算机、 DVD设备、电子游戏机、独立的监视器等设   备均使用最复杂的“带运动图像单元的彩 条”作为标准视频信号。  | 否  | 
 
附件二:关于 GB/T 9254.1-2021 与 GB/T 13837-2012 标准主要差异和补充试验要求
 
序号  | 章节及章节名称  | GB/T 13837-2012  | GB/T 9254.1-2021  | 是否补充试验  | 
1  | 附录 A  | 4.5 骚扰功率和 5.6        30MHz~1GHz 频率范围   内有关设备(录像机除 外)骚扰功率的测量  | 删除了骚扰功率试验项目要求。增加了 1GHz-6GHz  辐射骚扰场强测量。对于有关 设备增加了 30MHz-6GHz  辐射骚扰场强 测量。对于   FM  和 TV  广播接收机, “最 高工作频率”不包括本振和调谐频率。  | 是  | 
2  | 附录 A  | 4.7 辐射功率  | 删除了直接到户卫星接收机调谐单元辐 射功率测量限值要求,增加了         30MHz-1GHz  直接到户卫星接收机室外单 元辐射骚扰场强的测量。删除了直接到户 卫星接收机室外单元辐射功率中的等效   辐射功率测量限值要求, 增加了         1GHz-18GHz  直接到户卫星接收机室外单 元辐射骚扰场强的测量(适用于在其天线 主波束轴 ±7º 外的本振泄露和杂散辐   射)。见表   A.7  | 否  | 
3  | /  | 4 骚扰限值  | 删除了 RMS-平均值检波器测量要求。  | 否  | 
4  | 附录 A  | 无  | 增加了在 0.15MHz-30MHz  对广播接收机 调谐器端口的传导发射要求。  | 是  | 
5  | 附录 A  | 电视接收机本振基波 和谐波的测量要求。  | 仅保留了对 FM  接收机本振基波和谐波 的测量,对于电视接收机的本振基波和谐 波,限值不再放宽。  | 核查原报告,如本 振基波和谐波超   出新标准限值则 应整改后补充试 验。  | 
6  | 附录 A
   | 30MHz~1GHz 频段范围 内 3m 法辐射场强测量 中, 5.7.5 测量步骤中, 对于垂直极化的测试, 天线高度要求 2m~4m。 (主要涉及表5 中给出 的产品电视接收机、  FM   声音接收机)  |       不做特殊要求, 同水平极化, 天线高度要   求 1m~4m。  |         是  | 
7  | 附录 A  | 无  | 增加了在全电波暗室测量的限值及测量 方法。  | 否  | 
8  | 附录 A  | 无  | 分别给出了 30MHz-1GHz  频率的 10m   测量和 3m  测量限值。  | 否  | 
9  | 附录 A  | 无  | 明确指出 30MHz-1GHz  的最小测试距离 为 3m ,1GHz-6GHz    的最小测试距离为 1m。见 C.2.2.4  | 否  | 
10  | 附录 B  | 彩条信号  | 有用信号方面的变化:测试使用的标准视 频信号按复杂程度分为 4    级,值得关注 的是: 数字电视接收机、机顶盒、个人计 算机、 DVD 设备、电子游戏机、独立的监 视器等设备均使用最复杂的“带运动图像 单元的彩条”作为标准视频信号。  | 否  | 
  
除上表所列差异外,新标准实际执行过程中额外对产品功能模式有额外要求如下:
1.因产品的多样性,应充分考虑 EUT 的具体功能、端口等因素确定试验。
2.依据 GB/T 9254.1-2021 第 10 章中“对于多功能 EUT,可以在 EUT 同时执行其所有功 能,依次执行每一功能,或执行任何组合功能时,通过测量 EUT 的发射来体现符合性。”的 要求, 当 EUT 不能同时执行所有功能时,应分别在不同的功能、运行模式下进行试验。
3.不配带电源适配器销售的产品,应根据 GB/T 9254.1-2021 附录 A 中“通过 AC/DC 电源 转换器供电的 DC 电源端口设备,应按照 AC 供电设备考虑,并带着电源转换器进行测量。当制造商提供电源转换器时,应使用该转换器。”的要求进行试验。
 
作为一家在电磁兼容测试领域积累了多年服务经验的第三方检测机构,AGC鑫宇环电气实验室通过对照新的强制认证标准测试要求,实验室在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等产品领域的电磁兼容服务项目,我们的测试能力完全能够满足新的认证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