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速递】锂电池航空运输规定全面升级 发布时间:2024-11-15
目前各运输鉴定机构对新增试验的要求各不相同,鉴于不同机构的具体要求存在差异,建议您直接与我司联系以获取详细的实施指导。
目前各运输鉴定机构对新增试验的要求各不相同,鉴于不同机构的具体要求存在差异,建议您直接与我司联系以获取详细的实施指导。
近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近发布了第66版危险品规则(DGR),对锂电池的航空运输规定进行了重要更新。新规定将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锂电池制造商、运输公司以及相关物流企业需要密切关注此次更新,确保产品和运输流程符合最新的安全标准。
目前各运输鉴定机构对新增试验的要求各不相同,鉴于不同机构的具体要求存在差异,建议您直接与我司联系以获取详细的实施指导。
【新增测试要求】
对于锂离子电池和锂金属电池的包装,新版DGR在PI 966-II、PI 967-I/II、PI 969-II、PI 970-I/II等条款中新增了3米堆码试验要求。申请2025年相关设备的《货物危险性鉴定书》(空运)需要提供3米堆码能力的证明文件,可使用“堆码检测报告”或“堆码能力评估单”。
堆码检测报告 | 堆码能力评估单(仅限空运使用) | |
样品要求 | 含内装产品或内装替代物的包装件 (替代物:物理特性相同,如产品样机、模型或不良机) | 无内装物的包装件 (包装件包含外包装、内包装、其他衬垫及关键部件) |
送样数量 | 3个完整包装件 / 1个完整包装件+2个空箱 | 3个包装件 |
参考标准 |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 |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危险品规则》(66th) |
堆码测试要求
同时,对于锂电池的荷电量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PI 966-I:
至2025年12月31日,电芯或电池的电量建议不超过30%。
2026年1月1日起,电芯或电池的电量不得超过30%。
PI 966-II:
至2025年12月31日,电芯或电池的电量建议不超过30%。
2026年1月1 日起,2.7Wh 以上的电芯或电池的电量不得超过30%。
2.7Wh或以下的电芯或电池的电量建议不超过30%。
PI 967-I/II:
电芯或电池的电量建议不超过30%;或设备指示容量建议不超过25%。
【新增UN编号】
UN 3551(钠离子电池)
UN 3552(钠离子电池安装在设备中)
UN 3552(钠离子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
UN 3556(车辆,锂离子电池供电)
UN 3557(车辆,锂金属电池供电)
UN 3558(车辆,钠离子电池供电)
注:66版DGR里,锂电池驱动的车辆不再是按照UN 3171这个运输编号,但是有一个过渡期,在2025年3月31日之前,锂电池驱动的车辆还可以先按照UN 3171进行运输。在2025年3月31日之后,锂电池驱动的车辆就只能按照UN 3556或UN 3557进行运输了。
【新增包装条款要求】
在包装方面,新版DGR增加了三个新的包装条款PI 976、PI 977和PI 978,特别针对含有有机电解质的钠离子电池。这些新的包装条款分别对应不同的UN编号,旨在为锂电池的安全运输提供更加详细的指导。具体对于对应如下:
PI 976 - UN 3551,钠离子电池;
PI 977 - UN 3552,钠离子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
PI 978 - UN 3552,钠离子电池安装在设备中。
【标签名称变更】
“锂电池标签”更名为“电池标签”
“第九类危险品标签锂电池”更名为“第九类危险品标签 锂离子和钠离子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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