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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 16 类 CCC 目录内产品认证模式重大更新 发布时间:2026-01-09

2026年1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部分产品认证模式的公告”,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车灯)、汽车行驶记录仪等16种产品的CCC认证模式将由现行的"自我声明"方式恢复为严格的第三方认证。



2026年1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部分产品认证模式的公告”,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车灯)、汽车行驶记录仪等16种产品的CCC认证模式将由现行的"自我声明"方式恢复为严格的第三方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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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产品:

电路开关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熔断体

小功率电动机

电动工具:电钻、电动砂轮机、电锤

电焊机: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

车辆及安全附件:汽车安全玻璃、汽车安全带、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识等






核心时间节点:


2026年7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车灯、汽车行驶记录仪等产品的CCC认证委托,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自我声明。


2026年12月31日前:相关生产企业必须完成从自我声明向CCC认证证书的转换工作。


2027年1月1日起:车灯、汽车行驶记录仪等产品必须获得CCC认证证书并标注CCC标志后方可上市销售,现有自我声明将统一注销。


※ 对于当前持有效自我声明的车灯、汽车行驶记录仪等产品,认证机构将在确保质量与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积极采信已有评价结果换发正式CCC证书,这将减轻企业重复检测的负担。而对于自我声明有效期内已出厂且不再生产的产品,无需转换证书,可继续销售。






AGC提醒:

此次政策调整涉及车辆及安全附件全产业链,建议相关生产企业需密切关注认证机构的具体指定情况,并提前做好技术文件准备、样品送检等认证准备工作,以确保在过渡期内顺利完成认证转换。




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cnca.gov.cn/zwxx/gg/2025/art/2026/art_27223a9fb4d146b58b9a7fcb14d5a41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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