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30                2021年4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 24427-2021《锌负极原电池汞镉铅含量的限制要求》,取代GB 24427-2009《碱性及非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中汞、镉、铅含量的限制要求》和GB 24428-2009《锌-氧化银、锌-空气、锌-二氧化锰扣式电池中汞含量的限制要求》。
GB 24427-2021规定了已标准化的锌-二氧化锰电池、锌-氧化银电池、锌-空气电池中汞、镉和铅含量的限制要求、检测方法及符合性判定要求。适用于这几类电池及由多个电池组合而成的电池生产、检测和验收。
该强制性标准将于2021年11月1日生效。
各类型电池汞镉铅限值要求如下:
电池类型  | 汞含量(μg/g)  | 镉含量(μg/g)  | 铅含量(μg/g)  | 型号  | 
锌-氧化银扣式电池  | ≤5  | ≤40  | ≤200  | SR41、SR42、SR43、SR44、SR48、SR54、SR55、SR57、SR58、SR59、SR60、SR62、SR63、SR64、SR65、SR66、SR67、SR68、SR69(老型号)  | 
锌-氧化银扣式电池  | ≤5  | ≤40  | ≤200  | SR516、SR521、SR527、SR614、SR616、SR621、SR626、SR712、SR714、SR716、SR721、SR726、SR731、SR736、SR754、SR916  | 
碱性锌-空气扣式电池  | ≤5  | ≤40  | ≤500  | PR70、PR41、PR48、PR44  | 
碱性锌-二氧化锰扣式电池  | ≤5  | ≤20  | ≤40  | LR41、LR43、LR44、LR55、LR54、LR9、4LR44  | 
非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  | ≤1  | ≤100  | ≤1000  | R1、R03、R6P、R6S、R14P、R14S、R20P、R20S、R12P、3R12S、4R25X、4R25Y、4R25-2、6F22  | 
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  | ≤1  | ≤10  | ≤40  | LR8D425、LR1、LR03、LR6、LR14、LR20、3LR12、4LR61、4LR25X、4LR25-2、6LR61、6LP3146  | 
GB 24427-2021汞镉铅含量的测试方法为GB/T 20155。符合性判定需平行检测2只同批次的电池,当电池质量小于1g时,检测样需由数只电池组成。标识按照GB/T 8897.1中标志要求,有害物质标识见下表:
汞含量标识  | 镉含量标识  | 铅含量标识  | 多组分有害物质标识  | 
扣式电池的汞含量不大于5μg/g、其他电池的汞含量不大于1μg/g时,可标明“无汞电池”。  | 电池的镉含量不大于20μg/g时,可标明“无镉电池”。  | 电池的铅含量不大于40μg/g时,可标明“无铅电池”。  | 同时满足左边几项有害物质要求时,可标明“无汞无镉电池”或“无汞无铅电池”或“无汞无镉无铅电池"。  | 
AGC提醒:GB 24427-2021为强制性标准,电池在电子产品中应用广泛,企业应及时关注最新法规动态,确保产品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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