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水試驗適用於在運輸、貯存或使用期間可能遭受沖水的電工電子產品。這些水來源於大暴雨、風吹大雨、灑水系統、車輪濺水、沖水或猛烈海浪。有關規範應詳細說明電工電子產品是否必須在試驗期間正常工作,還是僅能經受沖水條件而保持完好。
項目介紹:
防水試驗適用於在運輸、貯存或使用期間可能遭受沖水的電工電子產品。這些水來源於大暴雨、風吹大雨、灑水系統、車輪濺水、沖水或猛烈海浪。有關規範應詳細說明電工電子產品是否必須在試驗期間正常工作,還是僅能經受沖水條件而保持完好。
對於可便攜式、戶外用以及汽車電子均有防水測試要求,在國際上不論是IEC、MIL或ETSI以及SAE均有制訂相對應的測試要求。
防水等級:
⑴IPX 1
方法名稱:垂直滴水試驗
試驗設備:滴水試驗裝置
試樣放置:按試樣正常工作位置擺放在以 1r/min 的旋轉樣品臺上,樣品頂部至滴水口的距離不大於 200mm 試驗條件:滴水量爲 10.05 mm/min
持續時間:10 min
⑵IPX 2
方法名稱:傾斜 15°滴水試驗
試驗設備:滴水試驗裝置
試樣放置:使試樣的一個面與垂線成 15°角,樣品頂部至滴水口的距離不大於 200mm。每試驗完一個面後,換另一個面,共四次。
試驗條件:滴水量爲 30.5 mm/min
持續時間:4×2.5 min(共10 min)
⑶IPX 3
方法名稱:淋水試驗
試驗方法:
A)擺管式淋水試驗
試驗設備:擺管式淋水濺水試驗裝置
試樣放置:選擇適當半徑的擺管,使樣品檯面高度處於擺管直徑位置上,將試樣放在樣臺上,使其頂部到樣品噴水口的距離不大於 200mm ,樣品臺不旋轉。
試驗條件:水流量按擺管的噴水孔數計算,每孔爲 0.07 L/min ,淋水時,擺管中點兩邊各 60° 弧段內的噴水孔的噴水噴向樣品。被試樣品放在擺管半圓中心。擺管沿垂線兩邊各擺動 60°,共 120°。每次擺動(2×120°) 約 4s
試驗時間:連續淋水 10 min
B)噴頭式淋水試驗
試驗設備:手持式淋水濺水試驗裝置
試樣放置:使試驗頂部到手持噴頭噴水口的平行距離在 300mm 至 500mm 之間。
試驗條件:試驗時應安裝帶平衡重物的擋板,水流量爲 10 L/min
試驗時間:按被檢樣品外殼表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爲 1 min (不包括安裝面積),最少 5 min
⑷IPX 4
方法名稱:濺水試驗
試驗方法:
A)擺管式濺水試驗 試驗設備和試樣放置:與上述 IPX 3 之 a 款均相同;
試驗條件: 除後述條件外,與上述 IPX 3 之 a 款均相同;噴水面積爲擺管中點兩邊各 90°弧段內噴水孔的噴水噴向樣品。被試樣品放在擺管半圓中心。擺管沿垂線兩邊各擺動 180°,共約 360°。每次擺動 (2×360°) 約 12s
試驗時間:與上述 IPX 3 之 a 款均相同 (即10 min)。
B)噴頭式濺水試驗 試驗設備和試樣放置:與上述 IPX 3 之 b 款均相同;
試驗條件:拆去設備上安裝帶平衡重物的擋板,其餘與上述 IPX 3 之 b 款均相同;
試驗時間:與上述 IPX 3 之 b 款均相同, 即按被檢樣品外殼表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爲 1 min (不包括安裝面積) 最少 5min
⑸IPX 5
方法名稱:噴水試驗
試驗設備:噴嘴的噴水口內徑爲 6.3mm
試驗條件:使試驗樣品至噴水口相距爲 2.5m ~ 3m ,水流量爲 12.5 L/min (750 L/h)
試驗時間:按被檢樣品外殼表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爲 1 min (不包括安裝面積) 最少 3 min
⑹IPX 6
方法名稱:強烈噴水試驗;
試驗設備:噴嘴的噴水口內徑爲 12.5 mm
試驗條件:使試驗樣品至噴水口相距爲 2.5m ~ 3m ,水流量爲 100 L/min (6000 L/h)
試驗時間:按被檢樣品外殼表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爲 1 min(不包括安裝面積)最少 3 min
⑺IPX 7
方法名稱:短時浸水試驗
試驗設備和試驗條件:浸水箱。其尺寸應使試樣放進浸水箱後,樣品底部到水面的距離至少爲 1m。試樣頂部到水面距離至少爲 0.15m
試驗時間: 30 min
⑻IPX 8
方法名稱: 持續潛水試驗;
試驗設備、試驗條件和試驗時間: 由供需(買賣)雙方商定,其嚴酷程度應比 IPX 7 高。
方法標準:GB/T 4208,IEC 60529等
測試設備及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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