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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质检总局第35号令)规定,组织制定了《平板电视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机顶盒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并于5日17日印发平板电视、机顶盒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1】679号)。
新版电视机、机顶盒能效标准:GB 24850-2020《平板电视和数字电视接收器(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已于2020年7月23日发布,将于2021年8月1日实施。
2021年8月1日后出厂或进口的产品需按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2021年8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2年8月1日前按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具体适用相关产品界定描述和能效标识标签示例说明请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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