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2月28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将“六甲基二硅氧烷”从SVHC意向物质清单撤回。截至目前,SVHC意向物质清单中共有2项物质。
2025年2月28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将“六甲基二硅氧烷””从SVHC意向物质清单撤回。截至目前,SVHC意向物质清单中共有2项物质。
此次撤回的意向物质相关信息:
序号 | 物质名称 | CAS号 | 纳入原因 | 用途 |
1 | 六甲基二硅氧烷 Hexamethyldisiloxane | 107-46- 0 | PBT (第 57d条) | 用于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洗涤和清洁产品,涂料产品。 |
最新的2项意向物质相关信息:
序号 | 物质名称 | CAS号 | 纳入原因 | 用途 |
1 | 十二甲基五硅氧烷 Dodecamethylpentasiloxane | 141-63- 9 | vPvB (第57e 条) | 用于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洗涤和清洁产品。 |
2 | 正己烷N-hexane | 110-54-3 | 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的同等关注物质 (第 57(f)条-人类健康); | 用于抛光剂和蜡、粘合剂和密封剂、防冻产品、杀菌剂、涂料产品、纺织品处理产品和染料以及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等。 |
截至目前,SVHC物质状态汇总如下:
• 247项正式候选清单物质
• 1项待定物质(间苯二酚)
• 3项评议物质
• 2项意向物质
SVHC物质确定流程如下:
AGC提示:
企业应及时关注法规动态,应对调整策略,确保产品符合新的法规要求,降低违规风险。
REACH法规:
REACH法规,若产品中含有SVHC 物质,并且含量大于0.1%,同时年出口量小于1吨,向下游进口商进行告知和相关信息传递;若产品含有SVHC 物质,并且含量大于0.1%,同时年出口量大于1吨,向ECHA进行通报工作。
根据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Waste Framework Directive (WFD)-Directive 2008/98/EC,物品中SVHC物质超过0.1%需要完成 SCIP 通报。
法规原文链接:
https://echa.europa.eu/registry-of-svhc-inten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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